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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荆轲刺秦王,是否属于杀人未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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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大学,万柳宿舍公寓。

赵婉柔一身清凉的粉色睡衣,乌黑的长卷发柔顺的披在肩上,白皙的皮肤如羊脂般光滑,一双黑漆漆的眸子闪着狡黠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下粉嫩的薄唇微微向上翘,

她时而看着旁边进行的抖音直播,时而甜甜地笑了笑,脸颊上有一对浅玫瑰红的酒窝,像红红的苹果,腹黑可爱却不失高贵,活脱脱一个甜美的腹黑小萝莉。

“你们就不要看热闹了,今天这个作业要是没完成,我平时分可就没有了。我还指望着,奖学金可以改善一下我的伙食。”

直播间里边,人气非常足够,作为一名燕京大学的女学霸,长相甜美迷人,身材傲人惹火,使得赵婉柔在抖音上,拥有十万多的粉丝。

“柔柔,我可是西政的高材生,要不要我帮你做这个题目?”

“我来我来!我可是在职律师,小学妹,有啥问题你可以问我!”

“楼上两个,你们得了把,我刚点开你们主页,一个西政外边卖烧烤,一个律所旁边开复印店!~”

赵婉柔看了下评论,忍不住笑了笑。

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撩起散落在枕头的卷发,少女毫无防备的动作掠入微张的眼帘,直播间的观众立马又热情了几分。

赵婉柔说道:“《刑法分论》的课程作业可是跟期末考试平时分挂钩,如果这段时间晚上忙于抖音直播,上课没有好好听讲,这问题应该不会难倒我。”

这时,赵婉柔注意到桌子旁边,放着的鸿蒙律师事务所的介绍手册,这是她一直都想要加入的律所,只可惜她现在还是大二学生,需要大三的时候才有机会申请实习。

看到上边的法律咨询热线,正愁于不知道如何完成课程作业的赵婉柔,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通了这一个咨询电话。

“您好,我是一个法学生,今天老师出了个问题,我不是很懂,可以跟您咨询一下吗?”

赵婉柔试探性问道,毕竟这些在职律师都非常忙,应该没有时间帮她这个学生解决课程问题。

“可以。”电话里边,江源回应道。

赵婉柔听到对方说可以,有些小小的激动,而且对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有磁性,显得很稳重,给人一种安全感,感觉很踏实。

“可恶,这声音好撩啊~!”

“柔柔怕是要被这声音吸引住了!”

“快传下去,柔柔已经有对象了!”

赵婉柔看了一下弹幕,玉指做了噤声的动作,说道:“请用现代刑法分析‘图穷匕见’故事当中各人的刑事责任。

例如,荆轲刺秦王,是否属于杀人未遂?”

电话里边,郑逸稍稍沉默了一下,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图穷匕见’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成语,讲的是燕国太子丹为了阻止秦国统一六国的进程,派荆轲和秦舞阳携带燕国督亢地图和大将军樊於期的头颅去骗取嬴政信任进而刺杀秦王的故事。

赵婉柔注意到郑逸没有回答,误以为对方是不愿意搭理,

想来也能理解,对方可是鸿蒙律所的律师,怎么可能跟她这样的学生玩过家家一样的做题目。

“我觉得他不回答,应该是不懂得回答。”

“现在的律师都是外强中干,真正懂得律法又有几个!”

“唯利是图的生意人都是用来形容律师的!”

“楼上说得没错,我之前一个亲戚,就是遇到一个讼棍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恶意代理,阴谋勾结,肆意撒谎狡辩!害我亲戚败诉,还赔了钱!”

弹幕开始抨击遇到的黑心律师,赵婉柔柳眉微皱,就在在她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电话另外一边,

江源开始慢慢解释道:“燕太子丹是荆轲刺秦的主使者,他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我们俗称的“买凶杀人”,主观目的是利用荆轲刺杀秦王,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客观上给荆轲提供了杀人的便利条件,例如提供地图、武器,也明确提出了杀人要求,

但最后荆轲因客观原因未能成功刺杀秦王,应追究燕太子丹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秦舞阳作为荆轲的跟班,在秦王殿外直接被秦王的威严吓得瑟瑟发抖,最后也没有跟随荆轲上殿。在这个过程,他虽然没有参与了刺杀行动,但由于案发时他年仅十三周岁,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岁,因此秦舞阳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荆轲作为主角,直接行使了刺杀秦王的行为,从他的主观上去理解,他也是受托进行暗杀任务,虽然最后因客观原因使得他未能得手,但是,荆轲仍应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此外,在刺杀之前,荆轲曾前去劝说大将军樊於期自杀献出自己的头颅,致使樊於期自刎报国。

从主观上去理解,荆轲希望樊於期自杀,客观上采取了劝说自杀的行为,而樊於期也听从了他的话,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荆轲在此一节事实中应属教唆自杀,也要追究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秦王嬴政作为本案的受害者,也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在荆轲被砍中一条腿后,嬴政躲过了荆轲扔过来的匕首,此时荆轲手无寸铁、瘫倒在地,这个过程已经无法继续实施侵害行为,而嬴政继续向荆轲身上砍了七八剑,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当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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