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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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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豆蔻年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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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不知是喜是忧的秋菊,站在小溪边,一时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好。

这次从红河村抽调去江南的有一百多人,大多是各分公司的中低管理层。

去到松江府,不用说肯定又是大干一场,红河现在不比当时入京城,现在不缺银子。

唯独缺乏自己信得过的红河公司的老职员,特别是来自红河村的人。

京城北直隶到河南诸府,红河公司职员已超五万余人,但大部分中高层都源自荥阳。

从荥阳红河出去的人,对这里有归属感,有着一份别样的情感。

说是自豪吧,又不全是,就像对家乡的一种眷念。

李崇文没有单独约见秋菊,但安排她的职务是秘书,也算是兑现了当时让她习文练字的承诺。

秋菊不高兴的是,去江南的人员中,芳华居然排在自己之上,并且两天内,崇文哥哥单独约见了她两次,而自己一次都没有。

李崇文舒服的躺着沙发上,嘴里哼哼唧唧的。

“轻点,对,对,再挠一下”

“行啦,多大个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要挠背”芳华笑道:“叫我去松江府干嘛?”

“不是以前答应过妳,带妳去逛逛秦淮河,听说那里风景不错”

“是美女不错吧,秦淮烟雨,名满江南,各个都是”

“得了吧,听说最小的今年才十二岁,亏这些文人雅士说的出口”李崇文有些恼怒,他是见过钱谦意那个老王八蛋的,坑了他不少银子。

听说最后就是他祸害了柳如是,一个大儒,竟然不如一个弱女子的勇气。

说起来,李崇文居然有认柳如是做妹妹的想法,这么好的女孩子,让我碰到了,绝不可能让那糟老头子给祸害了。

“总领说笑了,女子最美好的年纪不正是这豆蔻年华吗?”芳华有些不懂的说道。

大部分女子都是豆蔻年华便开始许了亲事,若是到了十六岁还没嫁人,父母便会心急。

像秋菊今年十八,换做其他地方,早就抱孩子了,还不是等你这个负心的总领。

“那都是放屁,十二三岁,人都没长开呢?就嫁作人妇,这么早成婚,生孩子是会死人的”

“我得定个规距才行,红河公司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女人最早得十八岁,男人最早二十岁才能成婚。”

“否则一律逐出公司,永不续用”李崇文是当真的,这个年代,童婚的孩子八九岁就结婚了,简直是开超级玩笑。

其他地方我李崇文管不了,但红河公司内部,一定要杜绝这些恶习。

再比如指腹为婚,**,不管他们接不接受,反正我才是红河公司的老大,不接受滚蛋,老子不缺银子更不缺人。

芳华没想到一番闲聊竟然惹的总领大发怒火,连背也不痒了,直接坐到办公桌前就列了许多规距。

除了童婚,诸如不准溺死女婴,强迫少女嫁给老翁等等。

虽然她很难理解为什么他突然要这样做,但作为一个女人,特别是从小被父母卖到风尘之地的女人。

她很感激李崇文能这样做,无论是他对自己的尊重,给予自己掌握命运的权力,她这一辈子已经认定总领。

不是以身相许的那种,而且愿意为他而死,却心甘情愿。这无关男女之间的情感,更像是总领经常说的那个词,理想。

是的,理想,芳华默默站在一旁磨墨,她觉得她是幸运的,此生有幸,能遇见一个这样的男人。

“楞着干什么?去叫大家过来开会,这件事一定要在去江南前给他们记牢了”

“陶然还好,陶成那个老家伙,现在越来越学汪慎那一套,在老子面前之乎者也搞文人那套,我第一个撸的就是他”

芳华没做声,轻声开门出去,在总领眼里可没有尊老爱幼和怜香惜玉。发起火来,她芳华也是照骂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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