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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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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盗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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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一拍鹿云的大腿:“小鹿鹿,别难过我也记不清了,而且就算记得清我的解释也不见得对,因为咱也没学过。”

“好吧。”鹿云笑了笑。

凤凰在地上画了一个坐标配着俩交叉的曲线:“好像长这样,咱凑合看。”

鹿云指着被凤凰命名为高度垄断那个范围:“这样不好么,大型的出版公司对作者的宣传力度应该比盗版那种更有效率也更有影响力?”

“我猜的,会不会随着出版越来越完善使得出版门槛越来越高,出书的内容也会趋于保守?或者使书的定价越来越高,于是虽然作者的收益高了但是他的传播范围有可能更窄了?”凤凰边想边说。

“这个……”鹿云想起来:“大学时候的教材就很贵呀,要是再涨涨价集齐一套某领域的教科书恐怕就得先去买个彩票了。”

“噗!万一你买彩票赔了呢?”凤凰觉得很无奈。

“你咋不说万一中了呢!我就不集齐教材了,我就去买知名公司的股票,哼,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能在某某富豪榜上待一待了。”鹿云挺了挺胸扬了扬下巴,好像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

“好啦,你别忘了咱现在在古代,你要突然发财了,指不定多少大盗贼盯上你呢!”凤凰很是善意的提醒。

“凤凰你这是对未来的富婆赤果果的嫉妒。”鹿云不服气的说道。

凤凰轻咳一声就把话题拉了回来:“我记得以前看过某个国家以制仿药出名,用更廉价的价格买给普通人,要是按照原来的价格很多人吃不起就要等死了。这算不算盗版的又一好处?”

“哎,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一个英雄。”鹿云说。

“谁?”

“普罗米修斯呀!盗火者,把神界垄断的火带到人间。”鹿云抻了抻自己的辫子:“就是把普罗米修斯跟盗版者放到一起似乎有点不妥,不过他跟盗版者的区别也就是没有以盗版实现个人盈利嘛。”

“小鹿鹿,你是不是以前上网上多了,老疑心被人骂!”凤凰朝鹿云挑了挑眉。

“嘿嘿嘿。”鹿云傻笑了几声:“都是你说的,我可啥都没说。”

“嘁!”凤凰赤果果给鹿云一个大大的鄙视,“不过即使是普罗米修斯,他也接受了盗火的惩罚呀。话说以前我都以为惩罚他的天神是蛇精病来着,这会儿一想,人家的作法很符合当时属于他们的法理范围。”

“唉……就是,不过天神按照神话的说法没有火也不会饿死,可是像做仿药的那个,人家原创团队怎么办?花了那么多钱,要是亏了不就没人再从事这种工作了吗?”

“这个……”凤凰想了想,“应该存在某种壁垒的吧,在壁垒内的估值赚到手就算是成功了,壁垒外的暂且忽略不计?就想某个行业设计出的新花样,根本控制不住盗版,那就努力赚好新上市的前段时间,后面样品流出去被盗版抢占的市场就随他去吧。因为就算是没有盗版凭一个品牌的力量铺到那么广的范围说不定得不偿失。”

“好复杂好宏大的问题啊,凤凰我脑子不够赚了,急需吃点好吃的补一补。”鹿云听着凤凰讲自己也在开足马力想,越想越晕。

凤凰笑了起来:“本来就是嘛,而且不同行业的操作方式也不一样,可是就是有人喜欢用一个简单名词妄图概括很多事。”

鹿云使劲儿点点头:“没错。”

凤凰做了个深呼吸,她也觉得很是烧脑:“其实版权就是个商业模式呀,说不定以后咱还会有更好的模式取代它呢。”

鹿云打了一剂鸡血,握着拳头很励志地说了句:“我们要相信未来!”

“噗!小鹿鹿,你正常点。我跟你说个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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