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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的强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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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上架前跟各位读者老爷随意聊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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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读者老爷们唠唠嗑。

从9月1号有了来起点开一本都市文的想法后,9月2号我就开始火急火燎地根据粗拟的大纲码了起来。

虽然没走内投先试文,但老猫还是比较幸运的,7号收到了签约的站短,也是松了一口气:最少这本书没死在一开始!

然后就是每天上班前或者下班后,码上那么两三章,发出去。

虽然推荐和收藏每天都有变动,但有没有活着的稳定读者这件事,还真不清楚!

反正也没几条章评,以至于有时候在后台看到几条诸如“垃圾!”、“全是毒点!”、“狗屁不通!”的评论,老猫也能乐呵半天!

得,这一看就不是机器人干的事!

单机到今天也刚好一个月了,《暴走》也陆陆续续地凑了接近15w字。不出意外的话,待会儿的12点以后就会裸奔上架了!

关于裸奔这件事,自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只有扑街和咸鱼才会裸奔!

所以什么上架感言,什么几个订阅就多更一章的话,老猫到时候就不说了,也没啥脸面去说这些锤子话,毕竟是扑街!

趁今天码完俩章有点时间,也跟各位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读者老爷们唠唠嗑吧!

首先是关于本书的设定问题。

最近也有野生读者跑来看了几章后评论老猫杜撰的那些歌词狗屁不是、一窍不通!

这点老猫当然得承认!

垃圾文,自然就产出垃圾内容了!

由于一开始的构思设定中,主角就是偶然得到了一个金手指,并没有穿越平行世界,也没有回退到若干年前,所以也就注定了这本书会很难写。

没有当世不存在的名人名言借鉴,没有若干年后才大红大紫的作品翻拍,自然就会很难搞!

当然,看到这里,有人就会说了:“这还不是你构思的时候考虑不周?现在来抱怨这些有什么用?当时要是把主角写穿越了哪来这么多事?”

确实!是我自找的!

但是穿越的构思,当时是有想过的,不管当时是出于什么思维决定,反正最终还是把我们的陈老板安排在了当下!

也就有了主角决定闯荡娱乐圈后写出的众多毒辣眼球的歌词!

嗯···估计以后还会有不少!

怎么说呢?老猫只是个普通人,一个白天忙于生计,晚上得空码字的扑街,我要说我在文中编出来的歌词能和方文山、林夕他们一比,不用你们动手,我第一个就把我自己打死!

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但是看到仅有的几个读者有时候抓着几句歌词评头论足,老猫还是得叫一句“冤枉啊,大人!”

随便打个比方,以前有首《小薇》,里面的歌词好像有几句“小薇啊,你可知道我多爱你?我要带你,飞到天上去!”

嗯···不是针对黄品源老师和阿弟老师,单纯从文字层面来说,假定这首歌不存在于咱们现实的世界,我把这几句写到文中去,我估计那几个读者绝对能让我飞到天上去!

说这些话没有别的意思,老猫只是想单纯的表示,歌曲的传唱之所以能广为流传,不单单是歌词的作用,曲调、编排、唱歌的人赋予的情感、听歌的人自身的情感经历,都是很重要的因素!

而很不幸的,老猫的文中只有歌词,没有五线谱,也没有有声阅读来演绎,所以单纯的通读下来,就会让人感觉味同嚼蜡,甚至是尴尬不已!

我记得曾经认真回复过一位读者的评论,大致意思是:流行音乐并不是每一句歌词都很唯美,很有意境,单独拎出来就能当作鸡汤文或者醒世名句。光读文字就能感受到意境的歌词有没?有的!大家出品、诗词翻唱比比皆是。老猫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自然达不到那样的水平,大家也缺乏耳熟能详的配乐来匹配老猫的歌词,尴尬癌犯了自是不可避免。

所以我也跟那位读者详细解释了,并且说后文中再有编撰歌词的话,我尽量套用当下现实中有记录的歌曲曲调,然后在文末的“作者说”中提醒大家一句,或许这样会稍微好一点点,大家的接受程度也会高一点。

可惜,那位读者估计被我的毒辣歌词给毒跑了,一去不返后也再没回复过我了。

解锁成就:“今日再次怼走一位活的读者!”

有点惆怅!

所以想了想,还是单开一章跟各位絮叨地聊聊。

书的设定不是遗漏,而是老猫执意这么自讨苦吃,您各位当我是为了避免借用歌词的版权纠纷也好,还是不自量力地想什么都自己编也罢,反正这书的设定就已经定型成这么个鬼样子了!

当然,为了让各位读起来不会觉得太尴尬,后文中一些关于娱乐圈节目和主角的一些表演曲目,会添加部分现实存在的内容进去,这样的话大家在阅读的时候,脑海里也容易有对应的画面产生,代入感和认同感应该会高一点。这种应该不会太过涉及侵权和纠纷,毕竟现实中许多选秀的选手们也是拿着前辈们的曲目登台演唱。

娱乐文的话,多多少少会有这样扯不清界限的内容在里面。人家认真的话,怎么样也够一本书消失了,人家不怎上心的话,那再越线写一写也没什么大碍,所以也只能说尽量避免,小心下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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